這是菲爾繼『Rule #1』之後的著作,也就是台灣譯本『有錢人就做這件事』。
那一言以蔽之呢?『存股票』!
也許是上一本書寫的很漂亮,所以弱化了續集可以揮灑的空間,就像很多電影的續集雖然票房比前集好,但口碑評價卻通常無法超越前集,因為創意與新鮮感沒有了!
在這本續集了,菲爾仍舊著重選股的四個M與五大數字的原則,但加入了一個新元素:囤股。
什麼意思呢?在『有錢人就做這件事』裡,菲爾強調的是找出符合需求的股票,並以擁有安全利潤的價格買進,然後在股票的價格接近或超越公司價值時賣出。但這裡更強調的是在買進時,要分批並且勇敢的買進,一批一批的買進,就像把銅板存進撲滿一樣!這樣的好處是我們可以創造更高的獲利報酬。所以嚴格說這本『散戶大反擊』應該不算續集,而是補充說明。
實際概念是:如果依四M找到了一檔股票,我們認定其價值為十元,而其價格為六元,那我們可以開始分批買進;若我們買進第一批後,其價格下降到四元,那我們就繼續買進第二批;在過一段時間後,其價格下降到兩元,,我們就繼續買進第三批。原則是只要四個M的優勢與理由沒有改變,那就繼續買進。當市場最後還公司公道,價格追上價值,回到十元,那我們就可以出清持股!此時我們的獲利將比原本在六元時就全部買進要高的多!
存股票的概念其實有很多網友提出,最著名的例子是:『存一百張的中華電就可以退休!』,因為一百張的中華電一年約可配息四十到六十萬,平均一個月就有三萬六到伍萬元,差不多就是一個上班族的月薪。而當你不用工作就可以有這樣的收入時,某種程度上已經讓你得到財務上的自由。這樣做的好處是不用整天看著股票價格上上下下而心驚膽跳。
那我的感想呢?歷經這麼多年股票進出,我現在很同意這種作法!因為短期做價差獲利真的不是一般散戶或只會買菜的歐巴桑做的到的事情。
當然,也許各位仍然和我有同樣的疑問:
1. 如果我們認定一家公司的價值是十元,而市場價格是六元,那我們當然會買進,但如果這家公司真的值十元,為什麼市場只給它六元,會不會是我們的判斷錯誤了,它的價值其實真的是六元,而不是十元!
2. 如果我們在六元買進,但它跌到四元、兩元時,我們要怎麼說服自己它的價值還是十元?並且還繼續拿錢出來繼續買進?股市名嘴不是告訴我們攤平就是越攤越平!?
所以回到『有錢人做這件事』,菲爾重複的強調我們必須要很瞭解這家公司的四M,這樣我們才有機會克服市場恐懼,獲得超越大盤的報酬。